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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华他们今天要去龟兹城了,他将最近几日的事写在羊皮上,然后让士兵送给乌尼克的商队,他们会交给过来购买玉器粟特商人。
“崔叔找到家人了,他们过得苦,但身体还算健康。
古尔丽买了十头牛和一百只羊,我买了很多粮食,未来一年,他们应该会过的很好。
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,我有一个母亲和妹妹,她们在龟兹城,我们要出发去找她们。
不知道,不奴族最近怎么样?很想念你们。刘玉不要太辛苦,要知道休息;老阿拉什,你要照顾好丫头和阿夏,她们以前过得苦;乞力,你要娶个老婆,你不小了;刘行,守好城墙,我估计罗马和帕提亚快来了。
等我找到母亲和妹妹,我就回来,每个月把我的专利金留下来,最近我快穷死了!
不说了,说多了都是泪!
对了,我房间里的那些粮食。。。”
这家伙可真是个话痨啊!他那滔滔不绝、没完没了的话语仿佛永远也说不完似的。只见他手持一支毛笔,蘸满墨汁后便开始在那张羊皮纸上奋笔疾书起来。起初,他似乎还能控制自己写字的大小和布局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越写越兴奋,字体也变得越来越大。不一会儿,羊皮纸的前半部分就被他密密麻麻地填满了硕大的字迹,几乎没有一丝空隙。
然而,当写到后半部分时,空间明显不够用了。但这并没有难倒这个唠叨鬼,他竟然毫不顾忌美观与否,直接把字写得小如蝇头。如此一来,整个羊皮纸看起来简直就是一场灾难:前面的大字张狂豪放,占据了大片地盘;而后面的小字则蜷缩在一起,像是一群受惊的蚂蚁,拥挤不堪且难以辨认。
这样的书写风格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,堪称丑陋至极,世间无双!
他写完后,还拿起来,认真看。
看完后,这逼点了点头,看上去颇为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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