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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祝山说:“我没想有个结果。”只是这件事要有一个句号吧,这段无疾而终的暗恋。
而且班里很多男生都在抓紧最后的时间,给陈寻寻送信,沈祝山当然也不能落后了。
沈祝山把手里的信递给孔洵:“我把信已经写好了,想了想还差一个升华主旨的结尾,这个任务就布置给你了,三天后还给我。”
孔洵非常不理解:“但是我又不喜欢她。”
沈祝山不耐烦地啧了一声,他的作文是大弱项,给陈寻寻这封情书很久之前就开始准备了,结果到现在才憋出来那么几个字,“我让你帮我写个结尾而已,就是那些比喻排比华丽的辞藻你给我都弄上点不行吗,就像你之前写作文那样。”
很久之前,孔洵这个人甚至说话都怪里怪气,诗朗诵的词一样,写些这样的句式简直是信手拈来啊。
孔洵原本想拒绝,但是想到陈寻寻和沈祝山大概率也没什么在一起的可能,于是没再拒绝沈祝山,收下了信。
孔洵其实对陈寻寻的印象要比别的同学多一些,大概是因为沈祝山偶尔表现得很在意她,但是要让孔洵对陈寻寻抒发一些什么,那无疑是很困难的。
如果把对象换成孔洵喜欢的人进行抒发,说到喜欢的人,孔洵发现他从小到大就没有喜欢过任何人,包括他自己,甚至于对沈祝山……沈祝山算喜欢吗?孔洵很快否认。
沈祝山对于孔洵来说是一个炽热的光源,美好热情善良乐观积极向上,是所有正面形容的集合体,并且经常给孔洵类似一种“家”的感觉,出于这种原因,他不希望沈祝山能够脱离他的掌控,过度的把自己的精力时间付诸在他事情上,“家”最重要的是安定不是吗?
怀着对沈祝山赞颂的心,孔洵甚至都没有要三天,只是回到家,用了不到三分钟,就写了出了一段辞藻华丽的,笔触矫情的,运用了大量的比喻和排比的结尾。
孔洵在翌日一早就将情书递给了沈祝山。
沈祝山很惊讶,毕竟他的前半部分光开头就耗时月余,“这么快?”
孔洵想了一下,如实回答:“我想着你写的,很快就写出来了。”他说完,又看了沈祝山一眼,垂下了眼,“最好不要送。”
沈祝山感觉心又狂跳了两下,被孔洵看了一眼后,心脏又像是被轻嘬了一口。
想着自己写的?
孔洵这是什么意思?
沈祝山这一天到晚自习都没能静下心学习,总是走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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