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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着冻疮严重,我找了个机会,去见南宫冥。
南宫冥穿着厚厚的白狐裘,头发束起,勒着同色抹额,两侧各留下一小缕青丝编成细辫,坠着金色琉璃珠,腰佩宝剑,袖怀玉笛,脚下踏着云纹雪靴,立于积雪红梅下,神情却是不快乐的。
我踮着脚尖靠近,还没走几步,他已发现了我的存在,忽然展开眉头,顽皮地抽出玉笛,放唇边轻轻吹起首欢快曲子,带着几分调戏捉弄的味道,将原本的忧郁一扫而空。
我装作要嗅红梅,矫揉造作地拉低枝头,故意露出那双冻疮累累的手。
欢快的笛声忽然跑了一个调,发出刺耳的怪音。
南宫冥停下动作,盯着我的手,焦急地问:“洛儿,你怎么被火烧伤了?”
没见过冻疮的大少爷啊……
我满额黑线,少不得解释一二。
南宫冥很尴尬:“这个,我也在书上见过的。呆会我让人去厨房吩咐王大娘别让你碰水,库房里似乎还有进贡的绵羊油,也给你送来,这样应该会好吧?”
果然是大少爷的做派啊……
我拼命摇头:“洗碗洗菜是在厨房工作的本分,生冻疮的也不止我一个,怎么可以因为少主照顾我,就不守规矩偷懒呢?这是我厨房应作的工作,要认真完成,不能给大家添麻烦。反正冬天过去就好了,痛几天而已,不算什么大事。”
我特意将厨房的工作几个字重音重复了两次,希望大少爷能听明白弦外之意。
幸好南宫冥虽缺乏生活常识,脑子却很聪明,转了一下后再次提出:“让王总管调你去我房里侍候吧,那里暖和。”
“不!”我拒绝得飞快,然后调出早想好的理由,“我才进南宫世家不久,一下子调去那么好的职位,恐怕会被大家说闲话。”
南宫冥皱眉:“谁敢?”
我继续拒绝:“虽然想侍候少主,但我年纪太小了,不合规矩,不如先去其他地方磨炼几年,等十四岁后再调职也不迟。”
南宫冥犹豫了一下:“挽风楼的人要父亲亲自挑,临香阁我也不能插手,其他的地方多数是打扫或侍候客人的丫鬟,比较受气,工作也不轻松,而且我不喜欢你在那些地方……”
我赶紧小声给他提示:“我喜欢看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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