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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混战(第3页)

“送吃的。”门口地黑皮应了一声。

“放在门口?”吴宇申怕引起他们的怀疑,并不急于进去,假装弯了下腰,准备把食物放在地上。

“送进来!”一个阴冷地声音在黑皮不远处响起。吴宇申看不到他的人影,皱皱眉头,知道他多半就是那个躲在柱子后面的那个人。

直起腰来,端着托盘踏着碎玻璃走进大门,才一到门口,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已经顶在了他的腰上,“不要乱动,把食物放在地上后。高举双手!”

吴宇申微微有些心惊,依言把食物缓慢的放在地上,趁低头地功夫,斜眼已经向林逸飞地方向望去。

他经过特殊地训练,早已牢牢记住银行内主要人物地方位,看到林逸飞也正望着他,眼中有点诧异,又有些高兴的样子。心中大喜,不敢多做动作,缓慢的站了起来,又装作不经意的向邓国宝的方向望去,看到他正在焦急的望着自己。见自己转过头来,眼中突然流露出失望之意。

邓国宝一直不敢出手,全部身心都放在几个劫匪的身上,对于身旁地林逸飞竟然没有注意。不过就算注意,恐怕一时半会也只是眼熟,当初在公交车上抓了小偷,对于肖月蓉他倒还印象深刻,对于这个连指证都要女朋友出面的人哪里会注意许多!

本来听到劫匪要水要食物的时候,他就有些高兴,警方绝对不会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,如果能派来个好手。自己再里应外合,说不定能立奇功,他对自己的搏击向来比较自信,不过这也是他自我感觉良好,警局别人地看法那是截然相反,不然风原也不会给他安排个疏散人群的任务。

不过邓国宝更自信的是因为他也带枪了,硬邦邦的一直别在腰后,这让他多了几分自信,虽然和别地人一样。都装作害怕的样子。可是一只手却垂了下来,随时准备掏枪射击。

只是他却没有想到来的这个他竟然完全不认识!

他虽然在警局没有呆到一年。可是对于警局里面的人或多或少的知道些,这个吴宇申年纪轻轻的,看来比自己还要小几岁,不由让他大失所望,更有些沮丧的想到,难道他真的是送外卖地?

吴宇申感觉身后伸过一只手来,把他的上上下下搜了一遍,就连怀中也不放过,顺手掏出他的皮夹子,打开了看看。

另外一个藏在门后暗角处的军师终于走了过来,一把抢了过来,把里面的身份证掏出来看看,有些疑惑的看了吴宇申一眼,身份证上显示,这个送饭的才满二十岁,看他的样子不像个条子,倒像个学生。

吴宇申倒还镇静,趁着这功夫迅速地打量着四周地环境,发现几个劫匪又换了位置,这显然是在打碎了监控摄像头后的事情!

剩下地三个站的很开,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李明全提着一把五四红星制式手枪,那枪身斑驳并有很多的划痕,显然是用了很久,一看就是银行保安常用的保卫手枪,脸色阴晴不定,只是看了自己一眼后就移开,时不时的看着络腮胡的脸色,络腮胡却是一脸的萧煞,手中却是一把44口径的沙漠之鹰!

吴宇申看到那枪时心里突的一震,他表面是个学生,但那不过是个掩饰,他对枪械的认识可以说是精通,他在一个特殊的部门训练过,有一段时间专门研究过枪械,很多枪械到了他的手上,就算闭着眼睛都能拆卸自如。

沙漠之鹰,那可以说是手枪中的精品,具有口径大,杀伤力猛的特点,自己对这枪是很是推崇,使用的时候感觉也很爽!可是握在别人的手中,给他的感觉就是极其不爽!

当年和教官谈起世界各国手枪时,也是认为只有这枪才是可以和冲锋枪近距离搏火唯一的手枪类选择,但其枪身超大,竟有26厘米之长,沙漠之鹰彪悍的外形,不是任何人都能控制的发射力量,显然不适合各国警务人员配制,也就是专业人士才能使用。

由于它的射击精度高,特警中还是有人能够使用,只是要购买也是件难事。想不到这个络腮胡却拿着一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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